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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新任辅导员带教老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7/11/11    作者: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新任辅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工程委[2005]1号)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任辅导员带教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新任辅导员带教老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目的
学校在对新进辅导员岗前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资深教师对新任辅导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新任辅导员通过指定教师的带教后,明确任职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学会辅导员工作方法,尽快适应辅导员岗位工作。
二、选聘要求
学校聘请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科级以上职级的教师担任新任辅导员的带教老师,带教期为一年。
三、选聘步骤
1、 各学院根据新任辅导员人数,每人配一位带教老师,并告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任辅导员带教办法》、《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辅导员带教记录》(电子版可在ftp://202.121.127.206/学生部(处)/思想教育文件夹中下载,用户名public登录)。
2、 请于10月16日前将带教老师与带教对象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工作部(处)。
3、 学生工作部(处)于近期组织举行2007年新进辅导员带教及聘任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学校为带教老师颁发聘任书。
    上述工作望各学院认真落实。

学生工作部(处)
200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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