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旨在在学校范围内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团委学生会下属的部门 第二条 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基本任务: 1、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宣传推广与实施,服务于所有在校学生; 2、收集、记录并认证在校大学生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产生积极作用的重要经历和取得的主要成绩(不包括课堂教学成绩); 3、颁发《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作为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供学生毕业求职。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三条 本部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部门设管理组与工作组,工作组包括培训组、宣传策划组、信息组、认证组。管理组对素质拓展中心负责,管理组成员3~5人,由部长直接任命,任期为一年,可续任。新生入学后通过招新活动可以增加部门成员。 管理组主要职责是: 1、把握部门发展方向,收集部门成员与学生对于部门发展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2、具体安排、协调各组做好各种事务性的工作; 3、监督各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每学期的工作。 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具体实施部门的功能性事务; 2、互相协同合作,出色完成每学期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部门设部长1名,由部门成员推选,院团委学生会任命任期一年,可续任。 部长的职责是: 1、主持部门的全面工作,安排部门各组的各项活动,召集全体部门成员会议; 2、主持制定部门总体工作计划及制度; 3、传达实施管理组的相关管理意见。 第六条:部门设副部长2名,由管理组推选,部长任命,任期一年,可续任。副部长对管理组负责,隶属于部长领导。 1、协助部长主持的全面工作,安排部门各项活动,并配合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2、协助主持制定论坛发展总体工作计划及各项制度; 3、落实管理组的相关管理规定及部长安排的相关任务; 4、协商解决部门内部问题。 第七条 部门设部助1名,由管理组推荐,部长任命。部助对各部长负责。 部助的职责是: 1、安排工作组内各负责人开展部门内部事务性工作; 2、布置检查工作组的工作,安排、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分工和配合; 3、收集各工作组干事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与各工作组负责人沟通,并向副部长反映; 4、与干事沟通,推荐各工作组负责人的人选; 6、传达实施部长下达的相关管理意见等。 第八条 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工作组,各组设负责人1~2名,负责人对副部长负责。 负责人的职责是: 1、确保本组的任务的顺利实施和按时完成; 2、确保本组力量的充实; 3、负责与本组干事的交流及本组工作上问题的解决; 4、负责保证本组成员良好的工作关系等; 5、带领本组干事与其它工作组默契地进行合作。 第九条 各组负责人的产生采用任命、选举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届负责人任期为六个月,在上一届负责人任期已满时,其它干事也可以自荐担任某职务。如上一届负责人未提出辞职而无其它人自荐,上一届负责人可以直接连任下届负责人,并由管理组发布连任公告。如有其它人自荐,将采用竞聘的方式决定下一任负责人的人选。 第十条 如有负责人在六个月任期未满时提出辞职,将由管理组发布岗位竞聘公示,在编辑部内部重新招聘人选。其它干事可以自荐担任该岗位职务。自荐申请书需要阐述自己在任期内的任职目标、预备开展的工作方式、其它关于部门建设的意见建议等。如无人竞聘,将采取推荐任命的方式聘用下一届负责人。 第十一条 岗位竞聘方式为:管理组根据自荐申请书内容决定是否公开,并由副部长进一步考查。如自荐申请书公开在办公室或部门群共享内,全体干事均有权根据申请书内容自由发问,对于每一个问题,自荐者均须认真回答。一周后将根据干事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启用自荐者参与所竞聘岗位的工作,或安排主管其它组工作。 第十二条 对不称职的干事由本组负责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向副部长提出开除申请,经管理组核准后予以开除。 第三章 工作 第十三条 承认本部门的章程,机械学院的学生通过部门招新活动,经过管理组的面试、考察可成为部门干事。 第十四条 实习干事在经过一定时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最快不少于两周)的培训后,确认能够遵守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并愿意为部门、在校学生服务者,可由工作组负责人推荐转正,由管理组批准。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成为正式干事,部门有权中止其实习: 1、不能按照部门既有标准进行工作,经协调后改进不大; 2、无法与同组其它同事和睦相处,有意挑起事端; 3、不服从部门工作安排; 4、没有正当理由地不认同部门规则,在培训过程中,有意不按规则进行工作; 5、承诺的任务,无法完成,且没有提供合理解释。 第十六条 在部内完成实习培训、经考察后转正的干事即成为部门正式干事。正式干事任期超过三个月,可以根据部内相关奖励条例进行奖项评选。 第十七条 干事离职包括辞职和自动离职。连续请假三周以上或当年累积请假一个月以上属自动离职;在无假情况下,连续4周无故不参加本组活动者属自动离职;实习无故中断3次属自动离职。对于离职干事,作退部处理。离职干事如要求继续参与部门工作,需经重新申请和培训。 第十八条 干事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干事有义务遵守素质拓展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干事有义务服从负责人的安排,如有异议,可与负责人交流或向上一级负责人反映; 3、干事有为部门发展提出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的权利; 4、干事有监督部内不符合章程、制度和规则的情况的权利,并可通过合理渠道敦促改进; 5、干事有在部内推荐优秀管理人员的权利; 6、干事有在部门事务的有关意见征询、评比等活动中的表决权; 7、干事有自荐权,如对某项工作有信心、有充分的思考、有较为长远的发展规划的设想,并且能够提交短期内可行性较强的策划方案等,即可自荐负责某项工作。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自行退出部门,取消干事权限: 1、无法与同组其它干事和睦相处,有意挑起事端、引起纷争的; 2、屡次无理由不完成所负责的任务不改正的; 3、不能遵守部门的相关保密制度,产生了某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4、其它违反有关纪律、情节严重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负责人,视为不合格,取消负责人职务: 1、本工作组工作拖沓状况严重,持续两个月无法有效解决的。 2、连续两月内不能及时配合部门活动,或不能完成管理组下达的多项工作指标。 3、利用负责人职权,徇私舞弊,不能维护部门相关制度。 4、在岗位竞聘中票数远远低于其它自荐人。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部助,视为不合格,取消部助职务: 1、 不能完成部助工作的,有大量工作积压的; 2、 工作态度不认真的; 3、 泄露管理组内部决定和其他具有保密性质文件和内容的。 第二十二条 副部长的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责任的由部长免职。 第四章 部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在部门管理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部长负责。 第二十二条 部门实施每周例会制度 例会时间根据每学期部内成员的日程进行指定。每次例会要进行会议记录,记录由部长指定专人保管,列为保密文件。 第二十三条 部门内部的考勤由部助进行记录,并向部长定期汇报,最终按照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部门内部各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及表现由所有成员进行互相监督。 第二十五条 财务、保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参照部门相关条例。 第五章 部门娱乐活动 第二十六条 为了增进部门成员的了解和工作的默契程度,提高部门的凝聚力,可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娱乐活动。由部长进行安排,活动负责人可依情况而定。对于部门活动,成员应积极参加,展现出自己的集体归属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根据需要可由部长委托部内成员进行修改,修改案经过部内所有成员讨论投票决定是否通过。赞成票超过总成员的2/3人数时,修改案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机械学院素质拓展中心。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机械学院 素质拓展中心 2007年7月1号 |